目前,在法律上尚無“離職”的做法,即學校將學生從學籍中撤出,以試圖操縱所報告的考試結果以維持或提高其聯賽席位。儘管沒有法定定義,但將其定義為“在不使用永久排斥的情況下將學生從學校名冊中除名的做法,主要是為了學校的最大利益,而不是學生的最大利益。https://www.russiabelleagency.com/
這樣的法律協助例子包括對學生進行有管理的舉動的壓力,這些行為被認為具有破壞性,對父母和看護者施加壓力,要求他們對孩子進行家庭教育。學生的“降職”通常發生在關鍵階段4結束之前,然後才是參加GCSE考試的時間。違反學校行為政策的學生可以發現自己被“管理上的舉動”安置在另一所學校。被安排在兼職時間表上或被送到學生轉診單位,在那裡他們通常也只會接受兼職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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